ok334177485 发表于 2012-4-16 16:53:56

家电下乡政策年底截止 大家抓紧时间下手啊!

   市财政局获悉,我省家电下乡政策将于2012年11月30日截止,有购买家电需求的农民可抓紧时间搭上“末班车”,享受相应财政补贴。
  据悉,我市家电下乡产品共十大类,最高限价分别为:彩电7000元,冰箱(含冰柜)4000元,手机2000元,洗衣机3500元,空调(壁挂式空调3500元,落地式空调6000元),电脑5000元,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5000元,储水式电热水器2500元,燃气热水器3500元),电磁炉1000元,微波炉1500元,电动自行车3000元。同时,每个具体规格型号的家电下乡产品都有中标最高限价,所有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价格均不得高于该产品中标最高限价,但可根据同类商品市场价格变动而下调。
  市财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凡具有我市户口的农民和国有农林场职工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可获得销售价格13%的财政资金补贴,并设补贴上限。各类家电下乡产品的最高补贴上限分别为:彩电455元,冰箱(含冰柜)325元,手机130元,洗衣机260元,空调(壁挂式空调325元,落地式空调520元),电脑455元,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520元,储水式电热水器195元,燃气热水器325元),电磁炉78元,微波炉130元,电动自行车260元。每户家庭每类家电下乡产品限购2台。购买人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由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其相关资料并留存复印件,审核无误后双方签署代垫直补申领委托书,由销售网点当场将补贴资金垫付给购买人,销售网点须在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资料提交指定的乡镇财政所办理清算手续。
  我省自2008年底启动家电下乡工作,至今年11月30日结束。今年,我市将加大对骗补行为的打击力度,要求各家电下乡网点严格规范操作,确保家电下乡每一个环节高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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