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快递 发表于 2014-11-13 18:27:23

广东珠海:违法强拆十二年政府不作为让人无奈?

本报讯,近日,本报接获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外神前新村宋志强和华侨宋志坤(宋志强弟弟)的投诉,指控其共同房产1108平方米于2002年02月09日遭到珠海市香洲区拆迁办非法强拆后十二年有余,经不断申诉,政府至今都不作为。    依法购建    八十年代中期,广东省珠海市规划局规划设计室编制了珠海市香洲区外神前新区(35座私宅)规划图。到了八十年代末期,广东省珠海市测绘院编制了珠海市香洲区外神前新村(35座私宅)建成后的区域图。    1985年06月,宋志强和宋志坤购买了珠海市香洲区外神前新区(35座私宅)规划图中的16、17号宅基地。1988年02月,宋志强和宋志坤购买的宅基地批准报建并领取《领取土地使用证凭据》和《居民建筑维修报建批复通知书》。1989年06月和08月,珠海市规划局城市监察大队香洲中队和珠海市国土局土地监察科分别以罚代证对宋志强和宋志坤已建成连体房屋罚款15000元和1200元(直至2002年02月房屋因商业开发被强拆,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没有任何修正或拆除意见)。1989年10月,外神前村委会和香洲区翠香街道办统一办理和发放《房屋产权证明书》,宋志强和宋志坤的名字在办理和领取册中。    商业开发    从2000年06月起,珠海市政府强力推行香洲区26个城中村改造运动,刚建成十三年的外神前新村三十五座私人住宅被纳入“旧村”行政强制性拆迁。2001年10月26日,香洲区拆迁办登报公告30日内办理外神前村拆迁事宜,由珠海市丹海房地产有限公司商业开发“美丽湾”商品房。    如果城市建设是必然的,那么,一个在2001年09月10日才注册成立的丹海房地产有限公司又是怎么获得外神前新村拆建资质的?查询该公司工商信息后人们不禁发自内心的疑问:有猫腻?    行政势力所趋,赤手空拳的外神前新村居民无力阻挡。但是,大张旗鼓打着城市建设和惠民的城中村改造旗号,却实质低价强抢后建设大量商品房高价抛售的做法难以服众。http://bbs.gd.gov.cn/data/attachment/forum/201411/13/165624t0vkdlk77jvdlkc2.jpg
    违法强拆
    2002年01月29日,珠海市香洲区拆迁办向宋志强和宋志坤送达《拆迁裁定书》,并附件珠海市香洲区改建办于2001年12月12日签发的《实偿核定表》,将宋志强和宋志坤实际建筑面积1108平方米行政指定480平方米,并强制其在接到《拆迁裁定书》五日内撤离,否则其所建设房屋一律按照违法建筑处理。    与事实出入太大,但面对公权力强拆人们真的显得极度无奈。在利益超越一切,权力已经魔化了的年代,宋志强和宋志坤哑口无言。    2003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03) 粤高法行终字第25、26号《行政判决书》确定市、区政府行政违法,并依法撤销香洲区改建办的《实偿核定表》和香洲区拆迁办的《拆迁裁决书》。由此,披着公权力外衣高喊依法拆迁、合理补偿的行为最终被依法予以否决。    企业被毁    1993年05月20日,珠海市宏星电子节能有限公司依法成立,注册登记和经营地址是珠海市香洲区外神前新村11号(宋志强和宋志坤宅基地一楼)。    因珠海市政府商业开发“美丽湾”商品房项目,迫使宏星公司必须撤离,在没有妥善安置宏星公司经营地址的情况下,一个近千万资产的民营企业宏星公司经营场所被利用公权力驾驭的推土机和挖掘机铲平,企业被迫关闭。    宏星公司自开业到被毁,其开发生产的电子镇流器产品获得长城认证,成为格力股份有限公司分承包商(生产供应柜式空调电子镇流器),先后共获得六项国家专利和两项商标权。    政府扯皮    当年浩浩荡荡的依法行政强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纸判决予以否决。可是,遗憾的是,人们至今丝毫没有看到珠海市政府纠正错误,更没有纠正错误的意愿。    珠海市香洲区改建办负责人钟华日前声称珠海市委书记李嘉、珠海市人民政府市长何宁卡、香洲区委书记闫昊波、香洲区人民政府区长陈广俊对宋志强投诉非常重视,曾经多次批示责令相关政府部门尽快、妥善解决此事,宋志强的事情已经定性是珠海市首件重大信访事件(根据录音内容整理)。    香洲区人民检察院常驻香洲区改建办科长吴女士称:对宋志强的房屋强拆案一直以来依法依规,不存在违法,宋志强十多年信访完全是瞎折腾,爱上哪告哪告去(根据录音内容整理)。    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珠海市人大、珠海市信访局、珠海市规划局、珠海市国土局等政府部门相关负责人回应本报记者时称:该案件没有档案,可直接向香洲相关政府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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